东莞一业主投诉邻居在公共墙扩建,城管部门称未认定是否违建

来源: 深圳商报
2024-03-19 18:28:24

近日,来自东莞凤岗一小区的别墅业主刘先生反映,其邻居占用两户之间的公共围墙加建建筑物并在里头住人,涉及违建和安全问题,此前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无果。对此,小区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表示,两户人家有些矛盾,至于是否属于违建,“物业公司没办法界定,只能由政府来核定”。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回应称,投诉人所指围墙实际上是小区一、二期之间的隔墙,并非两户之间的围墙,而投诉人别墅原有的围墙已灭失。因围墙涉及历史遗留问题,目前尚未对是否属于违建进行认定,也未立案处理。

对于城管部门的回应,刘先生提出异议。他指出两户之间本就仅有一条完整的隔离石墙,并没有第二条墙。他希望邻居可以拆除违建,恢复两户之间的隔离石墙原貌以及使用功能。

业主称邻居在公共围墙违建

凤岗镇卧龙山花园翠湖五路35栋业主刘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,与之一墙之隔的邻居28栋业主,2013年开始在未经邻居同意之下,侵占两幢建筑之间的公共隔离石墙,并在28栋一侧非法违建:在石墙上浇筑混凝土搭建房子,并将另一部分围墙加高至4至5米。此外,28栋还将其养鱼池的排水管接至35栋界内,污水从35栋的雨水沟排走,导致产生异味、滋生蚊虫。


左侧为35栋,围墙右侧为28栋。刘先生称该围墙被邻居改建加高。

刘先生称,其于2018年进场35栋开始装修时,与邻居就公共围墙被侵占违建一事交涉,未果。2023年,他多次通过城管网络平台、市长热线、信访部门反映诉求,期间凤岗城管部门联合其他部门人员曾到场处置,但迟迟未予认定邻居的相关建筑为违建,投诉随后没有下文。

刘先生指出,邻居在围墙上非法违建房子,对围墙另一侧的业主造成安全隐患,且本是公共围墙,却变成带窗的房子,里头居住人员的日常声音对其造成滋扰。诉求系要求邻居拆除违建,恢复两户之间的隔离石墙的原貌以及使用功能。

今年2月,南都记者前往现场查看,确认两幢建筑之间的围墙有改建痕迹,28栋一侧已在围墙上搭建起房屋,房屋有轻微裂痕。屋内不时传出人声,有人员居住在内。

南都就投诉一事向卧龙山花园的物业公司进行查询。该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表示,“两家关系不是很好,有些矛盾,政府人员曾经上门沟通调解过,工作是否有做通,我们也不太清楚。物业公司的同事也曾上门与两户业主进行调解,我们提倡远亲不如近邻,两家之间和睦相处更好嘛,不过最终也没有达成共识。”

对于28栋业主在两户之间的围墙上加建建筑物是否为违建的问题,陈先生回应称,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,(业主加建)我们这边也有上报,政府部门也会安排人过来现场。”他表示,是否属于违建,物业公司没办法界定,只能由政府来核定。

3月15日,陈先生向南都记者补充说,35栋刘先生所指的围墙原本就属于28栋的,早年28栋业主是否有对围墙进行加高他并不了解,但28栋不存在占用公共区域,其实两户之间还有一个约1.5米宽的公共绿化带(在35栋一侧),目前是被35栋的刘先生占用。


物业公司方面近日拍摄的照片,该公司称图中黄色区域实际为公共绿化带。

城管部门:加建的房屋未认定是否违建

35栋与28栋之间的围墙建筑,是否属于违法建筑?对此,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回应南都记者称,所谓的翠湖五路35栋与28栋之间的围墙,实际上是卧龙山别墅小区一、二期的隔墙,非35栋与28栋之间的隔墙,28栋围墙与35栋围墙之间原有绿化带,35栋原有围墙已灭失。

凤岗城管分局提到,从规划部门的规划验收实测图看,该墙位置未改变,根据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》(粤自然资函〔2020〕552号),“在原有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体育跑道、无基础看台以及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围墙、布局地面停车设施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、公厕、垃圾站等,属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”,围墙使用何种材质、加高或开窗变动等问题,本身不涉及违法建设,是否涉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不在城管职能范围之内。对于围墙内28栋扩建房间是否涉及违建的问题,由于其在凤岗镇2018年开展存量建筑普查之前就已形成,经沟通,35栋业主刘某同意协调处理,尚未有规划部门认定。

那么,根据35栋业主刘先生所说,其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,凤岗城管部门人员亦曾到场处置,当时是否有对该情况立案,处置结果为何?

凤岗城管分局表示,该局尚未对前述情况正式立案,该围墙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,凤岗镇于2018年按要求完成存量建筑普查形成底图,底图显示,28栋围墙变化的问题在存量普查之前已形成。考虑到执法公平性问题,在市政府未出台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办法之前,不宜直接简单立案查处。经详细向35栋业主解释说明相关政策和问题并征得其同意,凤岗城管分局先后多次组织物业公司、28和35栋的业主及相关部门进行双方、多方沟通协调,35栋业主后又于2023年10月新增“28栋围墙存在安全隐患”的诉求,经协调,对于35栋提出的“栏杆加板材阻隔视线、移走种菜花池、移走空调外机、封闭窗户、加固围墙、改动鱼池污水出口位置、镶嵌碑文明确围墙为双方共墙”等诉求,28栋业主已在栏栅位置固定板材,移走墙上空调外机,并对围墙上的窗户进行大部分密封处理,协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


两户之间围墙的窗户已被部分封闭,右上方的栏杆也被设置了板材阻隔视线。

投诉人对执法部门回应提出异议

凤岗城管分局指出,涉事两户邻里纠纷由来已久,在2023年35栋业主向城管部门投诉之前,一直是经由物业公司处置。经与物业公司和双方业主了解,双方经历过加改建互相投诉至物业公司,物业公司未能正确履责、及时反馈、有效调处,导致双方矛盾加深,难以调和。该局表示,接下来将在前期初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协调处理,按依法分类处理的方向妥善解决双方诉求。

今年3月,南都记者尝试接触28栋业主沟通被指违建的相关事宜,但未能联系得上。

针对凤岗城管分局的回应,南都记者再次向35栋业主刘先生进行核实确认,不过,他对城管部门所指的“现有隔墙实际上是小区一、二期的隔墙,而35栋原有的围墙已灭失”提出异议。刘先生表示,他购买35栋时,花园外围就只有一条完整的完好无损的隔离石墙,并没有第二条墙,“开发商在建了一条完整的隔离石墙后,他们还用得着再花钱建多一条隔离墙吗?说不通呀,执法部门说的还有另一条墙,纯属是子虚乌有”。

就物业公司方面的说法,刘先生同样提出质疑。他称,“若没有这堵围墙为界,谁会去买没有安全感的房子?围墙是双方的界限,是不可逾越的,更不可能是28栋单方面的权利。”

至于物业公司所指的公共绿化带,刘先生说,该花草地块原先是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购房所设置的卖点,号称“带花园的独立别墅”,是赠送给业主的,不存在他要占用绿化带的问题。

对于双方不同的说法,南都记者将继续联系各方,进一步厘清情况。

采写:南都记者 黄嘉丰

发布于:河北省藁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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